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当
犯罪分子被交付执行
刑罚之际,应当由交付执行的人
民法院在
判决生效之后的十日内之内,将相关的法律文书,依法送达到公安机关、监狱或者其他相应的
执行机构。因此,在
取保候审之后,罪犯的服刑地点究竟如何,主要取决于判决的最终结果以及执行机构的具体安排。若罪犯被判定有罪并处以
有期徒刑或
拘役等刑罚,那么通常情况下,公安机关会依法将其送往监狱进行服刑;而在被交付执行刑罚之前,若罪犯的剩余刑期不足三个月,则可由看守所代为执行。对于那些未成年罪犯来说,他们的服刑场所应该是专门设立的未成年犯管教所。执行机构应当按照规定,及时地将罪犯收监,同时也需要通知罪犯的
家属。因此,在取保候审之后,罪犯的服刑地点将由执行机构依据实际情况来做出决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罪犯被交付执行刑罚的时候,应当由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在判决生效后十日以内将有关的法律文书送达公安机关、监狱或者其他执行机关。
对被
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无期
徒刑、有期徒刑的罪犯,由公安机关依法将该罪犯送交监狱执行刑罚。对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在被交付执行刑罚前,剩余刑期在三个月以下的,由看守所代为执行。对被判处拘役的罪犯,由公安机关执行。
对未成年犯应当在未成年犯管教所执行刑罚。
执行机关应当将罪犯及时收押,并且通知罪犯家属。
判处有期徒刑、拘役的罪犯,执行期满,应当由执行机关发给
释放证明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