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据各方投资人在总投资额中所占的比例份额作为分配
公司股权的依据。
二、以非货币形式投资的伙伴(如以
知识产权、人力资本等方式投入的),其价值评估方法须经全体投资方共同商议确认,并详细规定于合作契约内,以便明晰
股权分配方式。一般的合作公司股权的分配原则,依照各方面的投资比例进行分配。若各方投资相同,则应
平均分配股权;但若投资数额有所不同,则应根据投资多寡进行股权分配。倘若投资中有涉及技术入股或
专利权入股的情况,则需先将相关技术转换为现金,再重新确定股权的
分配比例。关于具体的分配比例应由双方讨论后确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第八十条
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发起设立方式设立的,
注册资本为在公司
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在发起人认购的股份缴足前,不得向他人募集股份。
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募集方式设立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实收股本总额。
法律、
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决定对股份有限
公司注册资本实缴、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