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来说,
中介费用收取的方式主要包括四种类型如下:
首先是收集房客首月租房租金,这是最为普遍的中介收费方式。在此情况下,中介费用通常为房客所支付的首月房租的一定比例。譬如说,倘若房租每月达到1500元,那么这时中介可能会要求收取相当于1500元的中介费。
其次是收取半个月的租房租金,这种方式在某些情况下也被采用。其具体操作就是,中介费用将由房客以及房东分别承担半个月的房租,即整个中介费用仍然维持一个月的房租水平,只不过由双方平均分担而已。
再次是免除中介费用,然而这种情况相对较少出现。部分中介机构可能会通过刻意抬高房租价格并宣称无需收取中介费用以吸引房客与房东的注意力。然而,这种方法并不符合法律规范,原因在于中介企业提供的服务应该实现透明化,中介费用亦应在合同中有清晰注明。
最后则存在其他一些中介费用收取的可能性,例如特定数量的固定手续费、或依据与房租以及
租赁期限长短相关联的比例进行收取。关于具体的中介收费比例与数额,最好的做法是根据当地的市场行情以及中介公司相关规定予以确定。
在
签署合同时,房客及房东必须明确确认中介费用的收取标准与方式,从而避免潜在的争议产生。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九百六十三条中介人促成
合同成立的,委托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报酬。对中介人的报酬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根据中介人的劳务合理确定。因中介人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而促成合同成立的,由该合同的
当事人平均负担中介人的报酬。中介人促成合同成立的,中介活动的费用,由中介人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