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涉及交通安全的
纠纷案件中,若
诉讼失败,那么相应的法律
诉讼费用将由
败诉一方负责承担。但如若
胜诉方愿意自愿承担该笔费用,则作为例外情形另行考虑。当争议判决结果为部分胜诉及部分败诉时,人
民法院会根据具体案件的实际情况来判定应由哪一方承担相应的诉讼费用。
当存在共同诉讼参与者且其中某一方败诉时,人民法院同样依据各一方针对
诉讼标的所产生的利益和损害关系进行判断,并据此决定应由各具体
当事人承担的诉讼费用额度。在
二审阶段,如果上诉法院通过重审推翻了原初审判机构所作的判决或裁定,那么
一审法院在最初作出的关于诉讼费用负担问题的决策也应该随之而做适当更改。
《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二十九条
诉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
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
共同诉讼当事人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其对诉讼标的的利害关系,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