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执行和解协议达成却未能得到依约履行时,申请人有权依法向人
民法院提出申请要求
恢复执行。
然而,申请人欲顺利实现这一申请步骤,需要满足以下两个前提条件:
首先,必须确认
被执行人未能按照和解协议履行其义务;
其次,必须确保未超过
申请执行的法定时效,因为对于已经发生效力的法律裁决,其
执行期限通常为两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条
在执行中,双方
当事人自行和解达成协议的,执行员应当将协议内容记入笔录,由双方当事人签名或者盖章。申请执行人因受
欺诈、
胁迫与被执行人达成和解协议,或者当事人不履行和解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恢复对原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