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卡分期付款服务是当持卡人运用
信用卡进行高额购物消费之时,银行便会向商家一次性地支付其购买的全部商品或服务所需的消费资金,之后再由持卡人按照预先约定好的分期计划向银行逐步偿还。
依据持卡人提出的申请,银行将会把消费资金按期分批地从持卡人的信用卡账户中扣除,而持卡人则需要按照每个月入账的金额来履行还款义务。关于信用卡分期付款的具体要求和条件,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信用卡必须具备充足的可用额度以满足付款需求;
其次,对于尚未出现在账单上的交易,在完成交易付款后可立即申请分期;
再次,已经出现在账单上的交易需全额还款,且最近三个账单的还款过程中不得出现任何
逾期情况;
最后,以下几种类型的交易无法申请账单分期:预借现金交易、分期付款交易以及各种费用,例如年费、利息、
滞纳金以及其他与信用卡相关的收费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六百三十四条
分期付款的
买受人未支付到期价款的数额达到全部价款的五分之一,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支付到期价款的,
出卖人可以请求买受人支付全部价款或者
解除合同。
出卖人解除合同的,可以向买受人请求支付该标的物的使用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