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
刑法》的相关规定,强奸罪系指男性采用
暴力、
胁迫或其他方式,侵害女性意愿并强行与其发生性行为的
违法行为。鉴于在婚姻关系中,通常将性行为视作夫妻间的自愿共识,故此在婚姻生活中,丈夫无法以强奸
罪名对妻子
提出诉讼。这种情况主要源于对于婚姻内部性自主权的尊重与维护。需要指出的是,若出现暴力、胁迫等较为严重的情况,则有必要考虑采取其他法律途径进行
追责。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
有期徒刑。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
从重处罚。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
徒刑或者
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奸淫幼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奸淫不满十周岁的幼女或者造成幼女伤害的;
(六)致使
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