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来说,情侣之间并不涉及到
刑事责任方面的问题,因为情侣并非法律所承认的正式关系,双方之间并无法律上所规定的救助义务。
然而,亦存在除外情况,即
当事人可能会因未履行特定职责而导致产生
不作为犯罪的嫌疑和后果。具体来讲,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场景:
1.假如女方在男方家中自杀身亡,而男方当时在场且具备施救能力却未能及时实施援助行为,鉴于男方对该场所具有专属掌控之权,所以在这种情况下,男方便负有法定的救助义务;
2.倘若男方通过言语诱导或教唆女方采取自杀行动,那么其行为就有可能被视为
犯罪行为。
《
民法典》第一千零五条
自然人的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受到侵害或者处于其他危难情形的,负有法定救助义务的组织或者个人应当及时施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