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
取保候审期间必须在几个月内通知结案这个问题,实际上并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
取保候审与其他种种
强制措施相较而言,它的期限长短有最大的可变性,但也不能超过12个月。在取保候审的过程中,无论是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还是人
民法院都要依据案件的侦查、
审查起诉或是审判的实际进展状况来决定是否有必要进行期限的延长或者变更相应的强制措施。倘若案件已经得以完结,那么相关机构将会及时地将此信息告知
当事人。
至于具体日期的确定则通常要视案件的实际情况而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的期限不得超过十二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