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保险公司拒绝对相关理赔进行处理,
被保险人有权采取以下合法途径以维护自身权益:
1.协商调解:被保险人可视实际情况选择与保险公司进行协商谈判,探求公正且具有可行性的
赔偿方案;
2.
仲裁裁决:若协商无果,被保险人可向保险公司所隶属的仲裁机构提交仲裁请求,仲裁机构作出的裁决具备法定效力并可
申请强制执行;
3.
法律诉讼:若协商及仲裁均未能妥善解决问题,被保险人则有权利向法院发起正式
诉讼,要求保险公司履行赔偿义务。
《
保险法》第五十七条规定:投保人对
保险公司理赔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据
保险合同约定或者与保险公司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
申请仲裁或者向人
民法院提
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