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领取
丧葬费用的过程中,通常情况下需要由其
近亲家属进行签署确认。逝者遗属需携带相关证明文件,如死者的遗体火化证明或其他正式的
死亡证明,以及能够体现亲属关系的证件如户口簿或
结婚证书等,向原用人单位及
社会保险机构提交申请,待审核通过后,便可获得相应的丧葬费用。
《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职工
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
补助金、
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
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
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