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虚线行驶导致交通事故的
责任认定:
1.若因其中一方
当事人擅自越过虚线驾驶而引发交通事故,那么这名肇事者须负担全部的事故责任。
2.然而若是在整个事件中,事故双方皆存在着压制虚线进行驾驶的不当行为,警方将依据他们各自的过错严重度来判定双方应该承担的责任比例。
公安交通安全主管机构将会根据事故当事人的行为对于
道路交通事故发生所起到的作用以及其过错的严重程度,来确定肇事者应负的责任。具体责任认定办法如下:
(1)一旦是由于一方当事人的过错而产生的道路交通事故,那么当他万难逃脱所有责任的追究;
(2)倘若这起事故是由于两方或更多方当事人的过错共同促成,那就根据他们实际行为对事故发生所起到的影响以及各自的过错严重性,从而确定主要加害、次要加害人以及无辜这三个层次的责任关系;
(3)若是各方当事人都没有
证据证明自身行为与事故发生之间存在任何关联性,可以被视为是纯粹的交通
意外事故,那就要求各方当事人都要放弃
追究责任的权利。然而,若发现有哪方当事人蓄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那么他将被判定为
无责且无需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道路
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
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
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