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合法婚姻期间出现无过错方存在小孩的情况,通常并不意味着罪犯将会受到
刑事制裁。这主要因为
婚内出轨行为本质上属于个人道德层面的问题,具体表现为对既定婚姻关系的背离与不尊重,而并非涉及法律范畴的
犯罪行为。
然而,如若有充足有力的
证据证实
当事人在婚姻关系持
续期间的外遇行为已经上升至与第三者公开居住、组建家庭并构成了实际上的
重婚行径,则当事人将很可能面临相应的刑事指控以及
刑罚处罚。关于此类严重问题的司法处理,我国现行《
刑法》已有明确规定:对于有配偶而又与他人缔结新式婚姻,或本人虽未正式登记
结婚,但已得知对方具有合法配偶身份的情况下继续与其婚姻
同居的,均应给予二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者
拘役的严厉打击。
值得强调的是,对于证据确凿的重婚罪案件,其
处罚力度与有无小孩的存在并无必然联系。针对这样的情况,当事人可依据自己的实际需求进行选择——通过友好协商达成
离婚协议,抑或是以法律手段寻求法院判决
解除婚姻关系。
《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
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