倘若该案已由公安机关实施
逮捕,而之后又被予以撤销处理,那么
受害人有权向国家提出
赔偿申请;若此案系他人故意编造
虚假事实进行诋毁,对被告构成
诽谤罪名,
起诉诽谤者时应一并追究其
刑事责任,同时也可提起
附带民事诉讼,寻求对方就造成的损害给予相应赔偿。
《
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
强奸罪】以
暴力、
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
有期徒刑。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
从重处罚。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
徒刑或者
死刑:(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奸淫幼女的;(四)二人以上轮奸的;(五)奸淫不满十周岁的幼女或者造成幼女伤害的;(六)致使
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