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当
近亲人为申请人身份时,必须提交近访人本人签署的书面申请书;而在辩护律师作为申请人提出申请的情况下,则需
递交由辩护律师亲自签名的相关文件。
(2)若案件由法院发布命令进行取保候审,则该命令需要法院与公安机关双方的正式签名确认;倘若此项命令由检察院发布并执行,同样需要检察院与公安机关的共同签证。
同时,如果是由公安机关做出取保候审的决定,也仅能由公安机关自身进行签署确认。
《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事诉讼法》
第六十七条人
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
管制、
拘役或者独立适用
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
有期徒刑以上
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
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第六十八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应当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
证人或者交纳
保证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