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驾驶罪一旦构成,便无法轻易地实现所谓的“消除”,然而在法律框架下,却有可能通过精准的
刑事辩护以及严谨的司法程序来为被告人争取到更为从轻的惩罚。在这个过程中,被告人有权选择委托一位专业的
律师代表其进行辩护,以期能够获得
缓刑、减轻
刑罚或者是避免受到
刑事处罚等不同程度的从轻处理结果。而当判决已经生效时,只要满足相关法律规定的特定条件,还可进一步申请
减刑或者是
假释。
《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规定:“在道路上
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
拘役,并
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
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
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
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