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集资活动将被严格监管,若涉及其中,权益人无法得到法律的充分保护,所有相关责任及损失都需要自行承担。因此,对于因为参与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非法集资行为而造成的
财产损失,将由各利益相关方自行承担,同时其
债务和潜在风险也不能转嫁至那些未曾参与此类非法活动的国有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以及除此之外的其他任何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
扰乱金融秩序的,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者
拘役,并处或者单
处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
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形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
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在
提起公诉前积极退赃退赔,减少损害结果发生的,可以从轻或者
减轻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