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列为
不予立案处理的强奸罪情况,大致上是因为缺少构成该罪行所需的关键
证据。例如,由于缺乏具体且明确的受害者指控、没有直接或间接证明
犯罪事实的有力证据,以及
行为人和受害者双方对当时行为的解释存在差异等等。
此外,倘若
报案时间已经相当久远,致使相应证据已经灭失,从而给定罪带来困难的话,同样可能面临不予立案的结果。
《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二条:
人
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
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
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
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
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不予立案,并且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