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
取保候审阶段,
当事人通常无需投入监狱服刑。这是因为取保候审作为一种
刑事诉讼中的强制性措施,为
涉嫌犯罪的嫌疑人和被告人提供了在未受到人身自由限制的状况下等待审判结果的可能性。在此期间,嫌疑人需严格遵守相关法律
法规,例如必须随时接受
传唤,且不得擅
自离开其居住地等。若有任何
违规行为,则可能导致取保候审资格被取消,进而面临重新收监的风险。
《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人
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
管制、
拘役或者独立适用
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
有期徒刑以上
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
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