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通常情况之下,
刑事案件在被
逮捕并
拘留之后的大约七个月内将会进行定罪审判。而从
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被捕开始,直至最终被
判刑的整个过程可以细分为以下几个环节:拘留、
刑事调查、检察院
审查起诉以及由法庭进行的判决。公安机关一旦决定对该案件展开书面调查,其所能使用的最长刑事拘禁时间不能超过两个月;
另外,检察院所需要的审查起诉时间通常也仅有一个月。在刑事
一审程序中,人
民法院自收到案件之日起,应当在两个月之内作出判决,最晚也不能超过三个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八条
人民法院审理
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
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
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人民法院改变
管辖的案件,从改变后的人民法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
审理期限。
人民检察院
补充侦查的案件,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法院后,人民法院重新计算审理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