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车辆遭受相对方全责撞击后,若产生了合理的
交通费用与
误工费用的话是有权提出索赔要求的。理应根据具体的实际损失情况进行
赔偿。对于由于
交通事故导致的人力及财物损失,必须对其进行相应的赔偿,这其中涉及到的财损范围便包括了交通费以及误工费在内。因此,当因遭遇交通事故引发了交通费与误工费等相关支出时,我们可依据实际发生的损失向
责任方提出赔偿要求。
《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
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
医疗费、
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
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
丧葬费和
死亡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