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
中国法律制度下,对于涉嫌
贪污受贿的被告人
主动投案自首的行为,我们的
刑法明确规定了可以依法予以从宽或减轻惩处的政策。这种
自首行为无疑体现出了被告者对于自身
违法行为的深刻认识和悔过情感,成为法庭衡量其判决轻重的关键性考量因素之一。
然而,关于是否应当给予被告人
减刑以及减刑幅度的大小,则需要根据每个案件的具体情节和实际情况来进行综合评估与裁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
犯罪以后
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
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
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