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律规定的
取保候审期间再度触犯新罪行为之人,通常难以得到
缓期执行的判决。
根据我国修订后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的相关规定,符合以下情形者可能会获得
缓刑的判罚:
1.罪犯所
犯罪行属于
有期徒刑及其以下的轻微罪行;
2.主观上已真心悔过的明确表现;
3.再次犯罪的可能性极低,同时也不应使其居留地所在社区遭受任何重大的负面效应;
4.在以上情节满足的情况下,法院可以作出相应的
缓期判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二条
对于被判处
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
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
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
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