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事故中主次责任的划分标准包括以下四个
类别:
首先为完全责任,即医疗事故所导致的损害后果完全是由于
医疗过失行为造成的;
其次是
主要责任,此类情况下医疗事故导致的损害后果是由医务人员在诊疗过程中的过错行为导致的,而其他因素发挥着次要作用;
再者是次要责任,表明医疗事故导致的损害后果主要源于其他因素,而医务人员的过失行为则只是起到了较为次要的作用;
最后是轻微责任,这类情况下,医疗事故引发的损害后果绝大多数是由其他因素引起的,医务人员的过失行为只对结果产生了微不足道的影响。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暂行办法全文》第三十六条
专家鉴定组应当综合分析医疗过失行为在导致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中的作用、患者原有疾病状况等因素,判定医疗过失行为的责任程度。医疗事故中医疗过失行为责任程度分为:
(一)完全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完全由医疗过失行为造成。
(二)主要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主要由医疗过失行为造成,其他因素起次要作用。
(三)次要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主要由其他因素造成,医疗过失行为起次要作用。
(四)轻微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绝大部分由其他因素造成,医疗过失行为起轻微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