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谈判与妥协。在争端发生之际,各方应秉持真诚态度,客观实际地展开沟通,做出适当让步,最终达到一个双方都能够接受的妥协方案。这种解决方式通常可分为自主谈判与第三方调解两种形式。自主谈判意味着无第三方干预,双方
当事人直接进行交流;而第三方调解则是由双方当事人之外的中立人士出面调停,推动双方达成共识。
2.向保监会地方办事处提出
申诉。若保险
代理人和保险公司在业务开展过程中存在违反国家相关法律
法规或者违规操作的情况,可以向所在地的保监办提出申诉,通过行政手段加以解决。
3.
仲裁。仲裁是指在争议发生前或发生后,合同双方当事人达成书面协议,自愿将争议提交至双方均认可的第三方进行裁决。
仲裁员以裁判者的角色,而非调解员的身份,对双方争议做出裁决。
4.
诉讼。诉讼作为解决
保险纠纷的一种方式,是指人
民法院依据法定
诉讼程序,对保险纠纷进行审查,在查清事实、明确责任的基础上作出判决或裁定。诉讼解决保险纠纷属于人民法院的司法活动,其所作出的法律裁判具有国家强制力,当事人须严格履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
保险法》
第六十条保险人应当依照
保险合同的约定,履行保险义务,承担与
保险事故有关的
赔偿责任。
第九十八条
被保险人认为保险人违反本法规定或者保险合同的约定,致使保险事故发生或者未能获得应得的保险金,可以向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投诉或者依法请求人民法院予以保护。
《中华人民共和国
仲裁法》第三十六条规定:仲裁协议无效或者仲裁协议所涉及的争议超出仲裁协议的范围的,当事人有权向人民法院提
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