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际上,夫妻间的确可能存在
犯罪行为——
强奸罪。
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之相关规定,所谓的强奸罪是指通过
暴力、恐吓或其他强制手段对女性进行性侵犯的行为。当这种行为发生在婚姻关系持
续期间,其中一方向另一方实施了暴力、恐吓或其他非法手段来强行与其发生性关系,且并不具备合法的夫妻性行为的合规性时,即构成了强奸罪。例如,若丈夫采取暴力手段强迫其妻子与其发生性关系,即便他们属于夫妻关系,该名丈夫仍有可能面临强奸罪的
刑事追责。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
以暴力、
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
有期徒刑。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
从重处罚。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
徒刑或者
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奸淫幼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奸淫不满十周岁的幼女或者造成幼女伤害的;
(六)致使
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