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作出裁判过程中可能会历经如下阶段:
首先是
一审阶段。依照相关法律
法规,由法院依据普通程序审理之民事案件,应于正式受理之日起的六个月之内审结完毕。而对于那些依照
简易程序进行审理的案件,则应当在
立案之日起的三个月之内审结。接下来是
二审阶段。人
民法院对于涉及判决之上诉案件的审理工作,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的三个月之内完成。
然后是特别程序阶段。法院在适用特别程序审理案件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的三十日内或
公告期满之后的三十日内审结。
最后是审判监督阶段。法院应当自收到
民事再审申请书之日起的三个月之内进行审查,如果符合相关法律规定,将裁定启动
再审程序;反之,若不符合规定,则裁定驳回申请。
另外,需要特别指出的是,法院在审理涉外民事案件的期间,不受任何时间上的限制。
《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九条
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民事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一条
人民法院
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民事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