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
刑事拘留期限届满之后,
被拘留者能否得以直接释放,这取决于
拘留行为所代表的性质及设立目的。若涉及到的是行政层面的拘留,那么通常来说,当期结束后被拘留者便可获得自由。
然而,若是
刑事拘留,则期满之后的去向将由案件的实际状况决定,可能会释放,也有可能采取其他强制性措施,例如
逮捕或者
监视居住等等。
至于具体的
处理方式,还需根据案件的发展进程以及相关法律
法规进行综合判断与决策。
《中华人民共和国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六条
公安机关作出
治安管理处罚决定的,应当制作治安管理
处罚决定书。决定书应当载明下列内容:
(一)被
处罚人的姓名、性别、年龄、
身份证件的名称和号码、住址;
(二)
违法事实和
证据;
(三)处罚的依据;
(四)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五)处罚的执行方式和期限;
(六)对处罚决定不服,申请
行政复议、提起
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
(七)作出处罚决定的公安机关的名称和作出决定的日期。
决定书应当由作出处罚决定的公安机关加盖印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