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
办理取保候审事务而言,法律援助律师的操作流程主要由下列各程序构成:
首先,律师需与
涉嫌犯罪人员或被告深入交流,深入了解案情,以此来对其是否具备符合取保候审的资格进行评估。比如,应考虑其是否存在可能被判处
管制、
拘留或单独适用
附加刑等情形;是否有可能因被判
有期徒刑而采取取保候审措施,但不至于给社会带来危害性;是否患有严重疾病以至于无法自理生活;是否为正在怀孕或哺乳婴儿的母亲,且采取取保候审不至于给社会带来危害性;或者是否已过了
羁押期限,案件仍未审理完毕,需要采取取保候审措施等等。
其次,若经评估认为
符合条件,律师将作为涉嫌犯罪人员或被告的
代理人,向公安机关
递交取保候审申请书,同时附带相关的
证据及证明文件。
第三,公安机关在收到申请之后,会对其进行严格的审查,以决定是否批准取保候审。
第四,若公安机关批准了取保候审,他们将会通知涉嫌犯罪人员或被告及其
代理律师关于取保候审的各项条件和要求,例如提供
担保人或缴纳
保证金等。
最后,涉嫌犯罪人员或被告及其代理律师需按照公安机关的要求,完成取保候审的相关手续。
值得注意的是,取保候审的期限一般不会超过12个月,除非出现特殊情况,才需要重新申请或延长。整个流程所需的时间会受到多种因素的影响,如案件的复杂程度、证据的收集和提交以及公安机关的审查时间等。因此,法律援助律师必须根据实际情况和法律规定,合理地安排时间,以确保能够在法定的期限内完成取保候审的申请和手续。
《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人
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
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
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
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