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候审乃我国
刑事诉讼程序中的一项重要
强制措施,旨在给予
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在支付一定数额
保证金或提供合适保
证人后,具备在特定前提下等候并接受法院审理的权利。办理此项手续的主要流程如下:
首先,需由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本人或是其
法定代理人为代表,亦或者由其
近亲属及
辩护律师提出相应申请;接下来,负责审批的检察院将会对该申请进行全面的审查,包括是否满足取保候审的各项要求;
如若条件得到认可,则检察院将依法制作《取保候审决定书》并通知警方予以实施;而犯罪嫌疑人或被告则需要按规定交纳相应的保证金或者提供符合标准的保证人,并且还需要签署一系列的相关法律文书作为承诺。
《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人
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
管制、
拘役或者独立适用
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
有期徒刑以上
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
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