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中所明确规定的第七十二条,对于那些犯下
抢劫罪行的罪犯,若其被判处
拘役或者是三年以下的
有期徒刑,且在满足以下所有条件的情况下,便可考虑适用
缓刑制度:
首先,
犯罪行为的情节相对轻微;
其次,罪犯具有明显的悔过之意;
再次,罪犯并无再度实施
犯罪的潜在风险;
最后,宣告缓刑不会给其所居住的社区带来严重的负面影响。
然而,对于
未满十八岁的
未成年人、正在怀孕期间的女性以及已经年满七十五周岁的老年人,则必须给予缓刑的判决。即便罪犯被判
处罚金等
附加刑罚,这些附加刑也同样需要按照法令进行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二条【适用条件】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
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
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