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申请
交通事故保险
赔偿时,大多数情况下并不需要寻求
律师的协助。因为依照
保险合同的规定,保险公司有义务按照规定进行理赔事宜。
然而,若保险公司以多种原因作为借口来拖延、推诿理赔责任,甚至是向申请人提出需提交无法获取到的相关证明文件等要求,此时便可考虑寻求律师的协助,以保障自身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律师执业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律师可以从事下列业务:
(一)接受自然人、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委托,担任法律顾问;
(二)接受民事案件、
行政案件当事人的委托,担任
代理人,参加
诉讼;
(三)接受
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委托或者依法接受法律援助机构的指派,担任
辩护人,接受
自诉案件自诉人、
公诉案件
被害人或者其
近亲属的委托,担任代理人,参加诉讼;
(四)接受委托,
代理各类诉讼案件的
申诉;
(五)接受委托,参加调解、仲裁活动;
(六)接受委托,提供非诉讼法律服务;
(七)解答有关法律的询问、代写诉讼文书和有关法律事务的其他文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