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法律规定,
劳动者有权利通过提前三十天书面通知的方式与雇主
解除劳动关系。同样地,如果是在
试用期间,只需提前三天通知即可解除劳动合约。在此过程中,即便公司的管理层没有签署同意盖章,员工仍旧可以在通知完结后,在期限结束时离开原先所在的企业。
然而,若果单位仍然未能按照法定程序执行相关的手续,那么员工有权向
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提出
申诉,或者向劳动保障
监察部门提交申请,以期获得单位履行其应尽义务的支持和保护。
《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条
劳动者在试用期的
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
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
最低工资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