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在交通事故发生后,从
被保险人或受益人知晓或应知
保险事故之日算起
满二年的时间内未向保险公司提出索赔申请或交付保险费用,那么保险公司将依法拒绝承担相应的
赔偿责任。
依据我国《
保险法》之相关规定,对于除人寿保险等特殊类型的各类保险产品而言,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在要求保险公司进行
赔偿或支付保险费用时,应遵守法定的两年
诉讼时效期限,自他们了解或应该了解到保险事故已然发生之日起开始计算该期限。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二十六条
人寿保险以外的其他保险的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向保险人请求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
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自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计算。
人寿保险的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向保险人请求给付保险金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五年,自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