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取保候审这一
强制措施并不能够等同于不再追究相应的
刑事责任。在
刑事诉讼程序中,
取保候审作为一项重要的手段,其主要目的在于确保被怀疑或指控有罪的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能严格遵守法律所规定的各项义务,以此保障案件的调查、
起诉以及审理工作得以顺利展开。虽然,解除取保候审原因之一可能源于嫌疑人已经圆满履行了相关的法定义务,或是案件已得到妥善解决,然而此举并不意味着案件的所有流程均已终止,也不能说明嫌疑人即确认无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九条
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
民法院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的,应当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
证人或者交纳
保证金。保证人应当履行
保证义务,保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逃避
行政拘留处罚的执行。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款规定,保证人未履行保证义务的,对保证人处以罚款,构成
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被保证人违反前款规定,未及时报告的,处以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