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面临
离婚纠纷中,涉及
抚养权问题的双胞胎子女时,法院的裁决标准具体表现如下:
第一种情形是,倘若发生在各方
当事人均可就孩子
抚养事宜达成一致共识的情况下,将会依照双方当事人的意愿,出具相应的法律裁判文书;
其次,若无法取得各方关于抚养权的一致意见,则需要法官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进行裁定判决,在此过程中,法院将遵循一人
监护一名子女的原则进行处理;
最后,在做出抚养权判定时,法院还需充分考虑子女的年龄及性别等特殊因素,以期作出更公正合理的决策。一般来讲,对于二周岁以内的幼子,原则上应由母亲担任
监护人;而在二至八周岁这个区间的子女,法庭将依据对子女发展最为有利的原则进行判决;针对八周岁以上的儿童,法庭有权利听取孩子本人的意见。
《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
父母离婚而消除。
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
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
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
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