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协商不成,可依法提
起诉讼。一般的
诉讼程序为:
首先,原告需向人
民法院
递交书面
起诉状以及相关
证据副本;
其次,人民法院会对原告提供的文件和资料进行详细审查;紧接着,如果符合法定条件,人民法院将会作出正式受理的决定并且予以
立案;接下来,在立案之后的第五天内,人民法院需要将原告的起诉状副本发送给被告方,同时还须告知被告进行书面答辩;且被告收到人民法院送达的起诉状副本后,应在十五天之内作出书面答辩;
最后,经过
开庭审理,若双方无法达成调解协议,则由人民法院根据实际情况作出相应的判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一条
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
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三)
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四)证据和证据来源,
证人姓名和住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