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员工因调休申请而遭拒绝的情况,若
劳动者无故缺勤,则被视为
旷工行为,应依据用人单位的相关规章制度进行处理,通常会面临
警告处罚,且旷工时段的薪酬待遇也将不予发放。如由于旷工导致用人单位经济受损,
行为人还需承担相关的
赔偿责任;如果旷工行为构成了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用人单位有权
单方解除与该员工的
劳动关系。
然而,在现行法律
法规中并没有针对旷工行为作出明确规定,具体的
处理方式均由用人单位根据自身的规章制度来决定。用人单位有义务将有关旷工的规章制度向全体员工公开公示,或以
书面形式通知到每一位员工。
《中华人民共和国
劳动合同法》第四条
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劳动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履行劳动义务。
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
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
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
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
在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实施过程中,工会或者职工认为不适当的,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通过协商予以修改完善。
用人单位应当将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公示,或者告知劳动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