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相关法律
法规,职务
犯罪嫌疑人的
拘留期限通常不得超出14日,若情况特殊,最长亦不允许超过37日。在此期间,如未能获得相应批准,将需立即解除其所受的强制性措施。公安机关在执行
拘留任务时,必须向
被拘留者出示
拘留证明文件。在拘留结束之后,除非存在妨碍侦查或无法通知的特殊情况,否则应在24小时之内将拘留的原因以及拘留场所通知被拘留者的
家属或所在单位。
此外,公安机关还应在拘留后的24小时内对被拘留者进行讯问。如果发现不应采取拘留措施的情况,必须立即予以释放,并同时发放
释放证明文件。对于那些需要
逮捕但
证据尚显不足的案件,可以考虑采取
取保候审或
监视居住等其他替代性措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
数额较大的,处5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者
拘役;
数额巨大的,处5年以上的有期徒刑,可以并处
没收财产。
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
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