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众斗殴罪,作为妨碍社会秩序管理罪之一种,其含义主要指为报复他人、争夺霸权或实现其他不当目的,而召集众多人员形成团伙并相互搏斗,从而扰乱和破坏
公共秩序的
犯罪行为。在司法实践中,对于此类行为,通常会判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
拘役或
管制等相应
刑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第二百九十二条
聚众斗殴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多次聚众斗殴的;
(二)聚众斗殴人数多,规模大,社会影响恶劣的;
(三)在公共场所或者交通要道聚众斗殴,造成社会秩序严重混乱的;
(四)
持械聚众斗殴的。
聚众斗殴,致人重伤、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
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