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涉及到
盗窃犯罪行为一经警方
立案之后,倘若涉案
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主动向受害者给予合理且充分的
赔偿补偿,那么此种情况便有可能在审判过程中被认定为酌定
从轻处罚的重要依据之一。
赔偿损失的举措不仅能够有效地弥补受害方由于这种
违法犯罪行为所遭受的
经济损失,同时也有望对法院最终做出的判决结果产生积极而深远的影响。
然而,我们必须明确指出,赔偿并非是可以替代或者豁免
刑事责任的唯一途径。
《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第六十四条规定:“
犯罪分子
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
责令退赔;对
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
违禁品和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应当予以没收。没收的财物和
罚金,一律上缴国库,不得挪用和自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