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般情况下,
取保候审的申请须由涉及该案的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是人
民法院进行审批受理。在申办过程中,申请人既可以为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本身,也可以包括他们的
法定代理人、
近亲属以及
律师等
辩护人员。在实际操作中,申请时申请人需提供一份详尽的书面申请书,同时还应附带相关的证明文件,例如
身份证明、
担保人或
保证金等相关资料。
然而,具体的申请流程及所需材料可能因地区法律
法规和司法实践的差异而有所区别。
《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
管制、
拘役或者独立适用
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
有期徒刑以上
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
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