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次交通事件中涉事双方皆若有过半之责任,理应首先动用所参保的保险机构在
交强险赔偿范畴之内进行相应补偿。若经上述程序后依然存在数额不足以满足
赔偿所需,针对超出部分,若事故双方皆为
机动车辆,便应本着公平公正原则,由双方共同均摊50%的
赔偿责任。在此环节,保险公司将在
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责-任-限额范围之内作出补偿,如若仍有剩余款项未予支付,则应按照以下具体条款履行赔偿责任:如若涉及机动车间发生交通事故,责任归属有过错方将需承担赔偿义务;
同时需注意,若双方皆有过错,应按照各自过错程度按比例承担损失负担。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三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
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
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
证据。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
当事人的责任,并送达当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