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遭受到
起诉时,通常情况下,
当事人将会接收到由法院发出的
传票。法院方面为了确保当事人能及时了解案件的相关进展,通常会采用电话通知、邮寄送达、上门送达留置以及
公告送达等多种方式来通知被告方。若直接送达
诉讼文书存在困难,法院也可委托其他同级别的人
民法院代为送达,或者选择以邮寄的方式进行送达。对于个人而言,
被起诉无疑会产生一定程度上的影响。因此,作为被告方,应当提交
答辩状并积极参与到庭审过程中,同时,法院所做出的判决也需得到被告方的积极履行,否则,原告有权向法院提出
强制执行申请。如被告方拒绝
执行法院判决,法院将有权对其采取限制出境、在
征信系统记录不良信息、通过媒体公开披露不
履行义务行为等惩戒措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事诉讼法》
第八十五条期间包括法定期间和人民法院指定的期间。
期间以时、日、月、年计算。期间开始的时和日,不计算在期间内。
期间届满的最后一日是
法定休假日的,以法定休假日后的第一日为期间届满的日期。
期间不包括在途时间,诉讼文书在期满前交邮的,不算过期。
第八十六条当事人因不可抗拒的事由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期限的,在障碍消除后的十日内,可以申请顺延期限,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