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恋爱关系中,借款并不一定构成诈骗
犯罪。
然而,若依据各方面
证据,能证实对方以恋爱为幌子,实则行骗,那么完全有理由向公安部门投诉举报,指控其涉及诈骗犯罪。在这里,
行为人为实施
欺诈而采取了相应的行为方式。
根据
欺诈行为的定义,它主要包含两种形式——虚构事实和掩盖真相。这两者无论从实质上来看,都属于误导
受害人的行为。
具体来说,欺诈行为的内容包括,在特定情况下,诱使受害人产生误解,进而做出行为人期望的财产处置决定。因此,无论是虚构过去的事实,还是掩盖当前的事实以及未来可能发生的事实,只要具备上述特征,便可视为一种欺诈行为。但是,如果欺诈内容并未导致受害人做出财产处置决策,那么该行为就不能被认定为诈骗罪中的欺诈行为。欺诈行为必须达到让普通人产生误解的程度,对于出售的商品进行适度的夸大宣传,只要没有超过社会容忍的限度,就不能被视为欺诈行为。欺诈行为的手段和方法并无明确规定,既可以是言语欺诈,也可以是行为欺诈(欺诈行为本身既可以表现为积极的作为,也可以表现为消极的不作为,即负有告知某种事实的义务,却未能履行此项义务,从而使对方陷入误解或持续陷入误解)。行为人正是利用这种误解来获取财产的,同样属于欺诈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公私财物,
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
拘役或者
管制,并处或者单
处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
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
徒刑,并处罚金或者
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