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事诉讼法》的相关条款(第七十九条)规定,取保候审的最长期限应严格控制在十二个月以内。
值得注意的是,该条款并没有明确提及其是否能够予以延期执行,而仅设定了最高限度。因此,在无其他相关法律、
法规或者司法解释支持下,我们仍需遵循这一期限规定,即在十二个月内完成对
当事人取保候审的相关程序和工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人
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
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
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
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
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
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