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照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事诉讼法》之第七十三条明确规定,若
犯罪嫌疑人与被告人在
取保候审阶段内遵纪守法,无任何
违法行为,则在取保候审期满之后,他们有权凭法院或公安机关所开具的解除
取保候审通知书或相关法律文件前往银行领取已缴纳的
保证金。因此,在
解除取保候审之后,应严格遵循上述
法规,依法办理退还保证金的相关手续。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六条人
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应当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
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三条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
取保候审期间未违反本法第七十一条规定的,取保候审结束的时候,凭解除取保候审的通知或者有关法律文书到银行领取退还的保证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