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所明确的定义,
帮信罪(也就是我们常说的“
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主要是指那些协助和支持信息
网络犯罪活动的行为。对于此类
犯罪行为,法律规定的惩罚措施不仅仅局限于
刑事责任,同时还可能涉及到对
违法所得的追缴。一旦被判定犯有帮信罪,那么其所获得的非法利益将会被依法追回,而非归属于个人所有。因此,任何参与此类
犯罪活动的人员都必须无条件地将其违法所得上交给相关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
“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
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
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者
拘役,并处或者单
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
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
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