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处理
加班事务所需的举证环节上,员工可从加班前、加班期间以及加班结束后这三个关键时间段着手,收集并妥善保存相关
证据。
首先,在加班前,员工可以收集以下类型的证据:例如,通过QQ收到公司领导关于加班的通知,或者在内网公示的加班人员名单,亦或是公司发布的书面加班通知,以及包含作息时间规定、考勤制度等内容的规章制度。这些证据均可通过截屏、拍照或复印等方式予以保留。
其次,员工还应注意保留交接班记录、领取材料记录、工作流程记录,以及加班过程中的工作邮件或电话往来记录;
同时,务必对自身完成的工作内容进行详细记录,包括但不限于开会时间、地点、参会人数、会议主要议题等信息。
最后,在加班结束后,员工应当积极寻求同事的出庭作证;
此外,还需保留加班后向公司申请报销出租车费用及其理由的
复印件,以及主张
加班费时的录音、QQ聊天记录等视听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
劳动法》
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
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
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
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
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