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
交通事故保险公司拒绝进行
赔偿,您可以选择向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提出投诉,或者向当地司法部门提
起诉讼。
然而,如果出险事项并不属于该份
保险合同所规定的保险责任范围,那么保险公司有权不承担
赔偿责任。针对交通事故保险公司拒赔的情况,其具体的
诉讼程序或许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需要明确各级法院的
管辖权;
其次,编写详细且严谨的
诉讼状;
再次,整理并收集相关
证据材料;
然后,前往具有管辖权的法院
递交诉讼状及相关证据;接着,缴纳相关
诉讼费用;随后,等待法院对案件进行审理与判决;
最后,如
判决生效后,对方仍未完全履行赔偿义务,则可向法院
申请强制执行。
《道路
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
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
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
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